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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获悉,成都东部新区第四中学校(成都石室东部新区实验学校)、成都东部新区第七中学校两所学校的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公告已于今日发布。
据招生公告显示,两所学校都将分别于2023年秋季拟招收一年级新生80人、七年级新生90人。其中,值得注意的是,这两所学校的招生对象均为东部新区户籍适龄学生或已购买东部新区范围内商品房(人才公寓)的业主直系子女,这两个条件符合一条即可。
公告全文如下:一、招生对象1.东部新区户籍适龄学生2.已购买东部新区范围内商品房(人才公寓)的业主直系子女以上条件符合一条即可。一年级:截至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未入学适龄儿童。七年级:2023年小学毕业生。二、招生计划成都东部新区第四中学校、成都东部新区第七中学校各招收一年级80人、七年级90人。三、报名时间线上登记:2023年8月12日9:00-8月14日24:00线下登记:2023年8月12日-8月14日(9:00-17:00)四、报名方式1.线上登记方式一:微信扫描二维码
方式二:登录网址https://docs.qq.com/form/page/DYXdQQ1dOUEZNQU5V2.线下登记成都东部新区第四中学校(地址:成都东部新区石盘街道龙新大道与鸿永路交汇处)成都东部新区第七中学校(地址: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墨池路777号)五、招生方式自愿报名,统一招生,分校录取。1.招生范围将东部新区15个镇(街)分两个片区报名,分校录取。成都东部新区第四中学校招收石盘街道、贾家街道、养马街道、高明镇、武庙镇、海螺镇、壮溪镇户籍学生和已购买该范围内商品房或人才公寓的业主直系子女。成都东部新区第七中学校招收三岔街道、丹景街道、草池街道、玉成街道、石板凳街道、福田街道、董家埂镇、芦葭镇户籍学生和已购买该范围内商品房或人才公寓的业主直系子女。2.携带资料(线下登记)学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首页、父母页和学生页)。已购买东部新区范围内商品房(人才公寓)的业主直系子女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携带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录取程序①资格审核②资格公示③录取④公告4.录取规则若有效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采用“成都教育电脑随机录取系统”随机派位录取;若有效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直接录取。六、补充说明1.已建立相应学籍的学生不得报名。2.申请人必须提供真实资料。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报名和入学资格。3.若申请人与子女不在同一户口簿,还须提供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如《医学出生证明》等)。4.若申请人的子女非中国籍,还须提供子女护照及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5.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如烈士等)子女,按国家、省、市相关优待政策执行。6.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文化旅游体育局。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咨询电话:028-81335535(李老师)028-81320319(黄老师)咨询时间:2023年8月12日-8月18日9:00—17:00
红星新闻记者 杨旭斌
编辑 李钰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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